人生求幸枷锁中
于文超
高中的时候我读到了一句话─“人生求幸枷锁中”这句话就印在了我的脑海。这句话源于 “幸”字的甲骨文写法,它的上部和下部是人的双手,中间是一副枷锁。双手被锁住了,怎么还会幸福?细细想来,我们却不禁为古人的智慧而折服。大学的时候我又读到了卢梭在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又有人说,人生是戴着脚镣在跳舞。
踏入人民法院的大门之后,我深深地认识到,这种枷锁虽然可以理解为困难和挫折,但对于公务人员而言更应该理解为一种畏惧、一种信念、一种承诺和一种担当。
翻开中华民族的长卷,包拯、海瑞、杨震、于谦,一个个名字在历史的天空中熠熠生辉,他们负起了民族大义,挺起了民族的脊梁。因为他们有所畏惧,懂得先有天地和百姓,才有政权和官职。
今天,我们明白,真正推动历史前进的,不是皇帝,不是官员,不是圣旨,更不是命令,而是田间插秧的农民,是厂里做工的工人,是课堂上求知的学子,是兢兢业业的商人。所以,敬爱的周总理给自己的亲属订立了“十条家规”,如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来者一律住招待所;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等等。总理没有子女,去世后既无碑也无传,连骨灰都撒向祖国大地,但是历史记住了十里长街送总理,记住了联合国降下的半旗,记住了他的一心为民,无私奉献!
正是这古往今来无数的仁人志士,自觉地背负起无私清廉的责任,才有了中华民族虽历经磨难却总能焕发生机的悠悠历史。
在这种光荣传统的指引下,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我们深深地明白,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而廉洁是公正的守护神。我们的价值,在某种程度上讲,不是做了多少惊天动地的事情,不是争得了多少名利,而是做对得起人民和法律的事情。我们负起枷锁,是为了更多人的自由和权利。所以,在法院,我见到了许许多多自我负重自我约束的人。他们常年累月地出差,有的法官直接在办公室里放着行李箱。有时候出差冬天没有空调,夏天蚊虫叮咬。当他们执行到款物风尘仆仆地赶回时,多少当事人开心地舒展了眉头,执意请我们的法官吃饭。我们的法官总是在及时发还款物后轻轻地说一句我的家人在等我。还有多少个夜晚,我们的法官接到电话马上出发;有多少个凌晨,我们的法官等候在寒风中;有多少个中午,我们的法官为了做当事人工作只能吃一碗泡面。
但也有的人,放弃了应有的操守,换来了所谓的自由。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曾经是一个有魄力,有贡献的干部,却在一次没有能够升迁后,就开始了人生的转变,大肆受贿。当时的卢万里幸福吗?我们不得而知,但事后他在逃亡的日子里,过着非人的生活:近在咫尺的家人不敢去看,不敢上街,一看到警察就两腿打颤,一听到警笛更是惊慌失措,白天提心吊胆,夜晚更是恶梦不断。短短几个月,头发就白了一半。还有一个个的名字,陈希同、胡长清、成克杰,因为挣脱了约束,最终被钉在了历史和道德的耻辱柱上。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丧失了自由和名誉,人已经不再是一个人。
所以,人最可怕的,是身上什么枷锁都没有。那堕落的灵魂啊,它自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找不到活着的证据。它甩开了无形的规则,却换来了有形的冰凉的手铐。它想卸下负担跳舞,最后却彻底失去了自己的舞台。此时,它才发现,生命不能承受的是轻,而不是重。
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和责任、纪律和约束,从来不是枷锁,而是我们的护身符,它保护着我们在利益纠葛之中、风口浪尖之上勇敢而无悔地担当这负重的幸福,在公正、为民、高效司法的旋律中,跳出人生真正成功、真正美丽的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