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兼修,打造廉洁司法铁军
(刑庭 张传龙)
反腐倡廉工作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关乎党的作风建设的大事,是关乎党的执政能力的大事。如何加强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是新形势下落实作风建设,保障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抓廉政建设、作风制度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和努力,干警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个别干警在思想观念、纪律作风、价值观取向等方面还不符合法官职业化的要求,违法违纪问题的苗头时有发生,司法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已经影响到了法官的声誉和法院的形象。如何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工作目标,这需要意识与体制的共同作用。换言之,反腐倡廉建设,依赖内外因共同有效运作,需要常抓不懈,内外兼修。
专注“内修”,锤炼内功,变“要我廉”为“我要廉”。
当前部分干警对开展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廉政建设工作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根本保证,它涉及到各个方面,并不是纪检监察等部门可以单独完成的工作。有些干警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个别中层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把手和纪检政工部门的事,自已只要做好分管的工作,抓好审判业务建设,完成工作的目标和职责就行了,对廉政建设没有更好地体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廉政责任制落实出现脱节现象。有些人怕得罪人,对一些违纪性苗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批评、不指正,保持一团和气,致使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能较好地落到实处。
首先,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作为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不能一味盲目说教,使干警产生厌倦情绪,也不能单纯暴露违纪违法分子的各种罪恶行径,在干警中产生负面影响,妨碍警示教育的作用发挥。可延伸反腐倡廉教育的触角,创新教育形式。改我说你听的单向沟通为互动式的双向沟通,利用业务知识讲座、业务技能评比、讨论辩论等知识化教育形式强化基本素质。利用各类文艺活动、廉政文化等宣传艺术化形式提高干警文化素养。利用廉政教育基地、廉政网络、廉政短信等具体物化形式,克服抵触情绪,增强可受性、针对性和渗透性,强化教育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真正把宣传教育抓出成效。其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和廉政风险点防范的再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必须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又离不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和主体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院党组、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二是以召开专题座谈、教育培训,编印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面对面指导,明确廉政风险点的涵义界限。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范只针对工作、针对岗位,而不针对个人,它不以人员的变动而变动,只要部门存在,岗位不变,谁在岗履职,都存在廉政风险点,都需要加强防范。同时对苗头性问题要咬耳朵、拉袖子、拍肩膀,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强化“外修”,拓宽渠道,构建立体式监督网络。
现行外部监督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有些举报人对违法违纪现象的存在、发生的环节说不具体,无法掌握充分有力的证据;有些人即使掌握了证据,也不愿告发或不敢告发,群众监督发挥不了作用。因此,必须拓宽渠道,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的监督网络,统筹形成监控合力。
一方面要编织全方位监督网络,建立健全党风监督、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网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让群众明明白白诉讼。另一方面要突出监督重点。监督重点应当放在中层领导干部和业务部门,一旦发现苗头,要及时找其谈话,紧盯问题不放手,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纠错、早查处,把问题消除在初始状态。同时,监督工作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如审判、执行、评估拍卖、干部提拔任用等,以规范权力行使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真正形成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大环境,形成人人接受监督,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机制,以防止审判权力失控,防止法官行为失范,防止人民法院失信。
狠抓落实,以“责”管“腐”,构建长效的常态式问责机制。
目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上仍然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主要是因为:一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部分人员认为本院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对纪检干部查案采取消极态度,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有抵触情绪;二是由于人员配备、测评考核等方面原因,目前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存有畏难情绪,查办案件缺乏主动性;三是有的法院领导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怕问题暴露了会影响法院形象,存在着追究责任不彻底的现象。
对此,必须要以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为重点,坚持“决不放过任何线索,用尽一切调查手段”,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毫不手软清除影响法院形象的“害群之马”。对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无论涉及到谁、涉及多少人,都必须一查到底,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发现问题不报、瞒报,不查、不处理的,依照有关规定,由上级法院派员直接查处,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当事人的责任,又要查领导应该承担的责任,真正发挥惩罚追责的威慑和警醒作用,使其他人不敢违纪,不敢腐败,做到反腐败警钟长鸣,形成遏制司法腐败和违法违纪的巨大外部压力。
公正廉洁司法是法律人的追求,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的急切期盼。广大干警应当牢记党的宗旨,警钟长鸣,内外兼修,从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等方面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司法能力和司法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