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常熟法院司法鉴定科科长刘金桥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是苏州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干警。
据了解,2017年,常熟法院司法鉴定科共受理各类鉴定评估案件1034件,办结964件,结案率为93%,收结案比为101%,同比上升4%。多年来,该部门无一鉴定评估案件超规定期限,并以优质高效司法技术辅助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助力该院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始终在全市法院保持低位运行。
作为法医学专业科班出身的“老法医”,刘金桥虽然身在司法辅助部门,却从未有过一丝放松懈怠,为审执工作有序进行提供优质保障。“对司法鉴定科的工作,我没有意见建议,希望刘科长多回家‘吃饭’。”该院副院长李根发在院务会上的一番话语引起大家的共鸣。
为严格把控鉴定评估的各环节时间节点,刘金桥不断加强与案件承办法官、鉴定机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案件鉴定评估进度,督促鉴定、评估机构出具优质高效的鉴定、评估报告,工作成效屡屡获得鉴定机构和当事人赞誉。“司法鉴定科是常熟法院的优秀品牌之一,是苏州法院系统的‘老先进’,除了做好鉴定评估、破产管理人遴选、法医咨询等常规工作之外,我们一直考虑如何实现司法鉴定部门的‘转型升级’。”刘金桥告诉记者,“如何为办案压力重、节奏快的一线部门提供更好的服务,这就是新形势下司法鉴定部门的创新问题。”
为搭建起鉴定评估与审判执行之间的沟通桥梁,刘金桥带领司法鉴定科创新引入鉴定、评估人员调解机制,发挥其在鉴定、评估方面的专业优势,提供咨询意见、参与案件调解、协同法官答疑。突破传统,采用评分制+摇号的创新形式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司法鉴定观,使部分无匹配鉴定机构、不符合鉴定条件及鉴定成本过高的委托鉴定案件能通过鉴定以外的合理途径及时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