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苏州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水平,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会同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评选工作。
我院虞山人民法庭被评为我市首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